中央一号文件发布 释放农村改革、乡村全面振兴新信号

发布时间: 2025-05-01 10:19:43 来源:kaiyun官方网站登录入口下载

  中国网2月24日讯 2月23日,《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提出锚定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建设农业强国目标,以改革开放和科学技术创新为动力,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推动农业基础更加稳固、农村地区更加繁荣、农民生活更加红火。

  《意见》指出,深入推动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扶持畜牧业稳定发展。强化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确保省域内年度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持续整治“大棚房”、侵占耕地“挖湖造景”、乱占耕地建房等问题。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稳步推进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加强东北黑土区侵蚀沟、南方酸化退化耕地治理。培育农业科学技术领军企业。支持发展智慧农业,拓展人工智能、数据、低空等技术应用场景。加强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建设。

  健全粮食生产支持政策体系。降低产粮大县农业保险县级保费补贴承担比例。鼓励地方开展粮油种植专项贷款贴息试点。启动实施中央统筹下的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逐步扩大产粮大县公共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实施范围。推动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

  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实施大中城市周边现代设施农业更新工程。强化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深化农产品药物残留治理。推进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行动。加强公共食堂、餐饮机构等用油指导,推广减油减盐减糖和全谷物等膳食。

  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深入开展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统筹建立农村防止返贫致贫机制和低收入人口、欠发达地区分层分类帮扶制度。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总体评估,研究制定过渡期后帮扶政策体系。健全脱贫攻坚国家投入形成资产的长效管理机制。制定帮扶项目资产管理办法,健全资产形成、确权移交、管护运营、收益分配等全程监管制度。

  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深入实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开展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加快构建农产品和农资现代流通网络。推动农村电商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政策同带动农户增收挂钩机制,将联农带农作为政策倾斜的重要依据。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引导农民发展适合家庭经营的产业项目。培育推介特色劳务品牌。推进家政兴农行动。加强大龄农民工就业扶持。依法纠治各类欠薪问题。支持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富民产业。实施数字乡村强农惠农富农专项行动。扩大以工代赈项目实施规模。

  统筹县域城乡规划布局。提高村庄规划编制质量和实效,不可以要求村庄规划编制全覆盖,对不需要编制的可在县乡国土空间规划中管控引导或出台通则式管理规定。推动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分类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集中供水规模化、小型供水规范化建设。实施好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加强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建设。支持连锁经营布局县域市场,推动冷链配送和即时零售向乡镇延伸。推动农村消费品以旧换新,完善废旧家电等回收网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公共充换电设施。

  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全面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对连续参保和当年零报销的农村居民,提高次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慢慢地提高城镇和乡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开展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试点,鼓励开展村级互助性养老服务。发展农村婴幼儿照护服务。

  加强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健全农村改厕实施机制。推动厕所粪污和生活垃圾污水协同治理,基本消除农村较大面积黑臭水体。推动农村里的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就地就近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水产养殖尾水处理。加强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和整治。大力推进“三北”工程。加强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坚定推进长江十年禁渔。

  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做好全国村“两委”换届,集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推动驻村和工作队担当作为。支持农民群众多渠道参与村级议事协商。持续深化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扎实开展对村巡察。持续整治为基层减负。严控对基层开展督查检查考核,精简优化涉农考核。巩固“一票否决”和签订责任状事项清理成果。

  加强文明乡风建设。实施文明乡风建设工程。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等实践活动,推进和睦家庭与和谐邻里建设。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建立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机制。推进传统村落特色保护区建设。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推进农村高额彩礼问题综合治理。加大对婚托婚骗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宗祠规范管理。深化殡葬改革,推进公益性生态安葬设施建设。持续整治人情攀比、大操大办、厚葬薄养、散埋乱葬等明显问题。强化农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健全农村地区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加强农村宗教事务管理。严厉打击涉农领域传销、诈骗等经济犯罪。

  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有序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扩大整省试点范围,妥善化解延包中的矛盾纠纷,确保绝大多数农户承包地总体顺延、保持稳定。健全承包地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制度,不得通过下指标、定任务等方式推动土地流转。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管好用好农村资源资产。扎实做好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探索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的有效实现形式。不允许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房、宅基地,不允许退休干部到农村占地建房。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不对集体收入提硬性目标,严控集体经营风险和债务。持续深化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专项治理。

  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对农业农村领域重点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支持金融机构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券。鼓励合乎条件的企业发行乡村振兴债券。深入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推广畜禽活体、农业设施等抵押融资贷款。“一省一策”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稳妥有序推进村镇银行改革重组。健全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加强涉农资金项目全过程监管,整治骗取套取、截留挪用惠农资金等问题。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调整优化林木采伐管理制度,赋予权利人更充分的林木处置权和收益权。深化农垦改革,健全资产监管和公司治理等体制机制。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

  完善乡村人才培育和发展机制。实施乡村振兴人才支持计划。推进乡村工匠培育工程。鼓励职业学校与农业企业等组建产教联合体。继续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鼓励和引导城市人才服务乡村,健全评聘激励机制。

  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推动转移支付、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等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鼓励有条件的城市逐步将稳定就业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市住房保障政策范围。进一步提升农业转移人口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公办学校就读比例。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探索建立自愿有偿退出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