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望未来,我区各乡镇(街道)发展提质增效、换挡加速的发展形势,将由可预见的蓝图逐步演变成事实。
改革开放以来,我区城乡社会经济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以农业为主的人口数量大幅度减少,以农业为主业的居民点也逐步缩小,大量村庄或转变为新型小城镇,或连片发展为大中城市的一部分。当前最明显问题是,大量投入农村建设的资源实际都投向了城市,很多农业支持政策实际上支持了非农产业,这种情形不仅影响到对农村农业政策的评估,也是对经济发展自然演化趋势的扭曲,不利于农村农业投入效率的提高,也不利于国民经济的整体协调发展。
因此,作者觉得,需要改变现有主要按政府行政级别和户籍人口定义来划分城乡(社区农村)的做法,制定新的依据人口规模和人口密度为标准的城乡区划政策。可优先考虑将建设用地数量持续上升,且核心区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超过5000人的地理单元定义为城市,将城市以外的其他非工矿区、非机场等特殊设施的区域定义为乡村,可增加城市的数量,缩小城市的规模。允许各地在一定限度内采用更为灵活的划分标准。同时,应尽快出台关于城乡区域划调整的城乡规划,使城乡区划调整的废立实现常规化。
尊重城乡人口布局规律,是乡村规划合理性的基础。首先,乡村规划对城乡人口布局要有一个合理的前瞻判断。各地的乡村振兴规划也应根据当地经济总量的农业占比和农村占比,对农业和农村人口的规模做出预估,不能按现有农业和农村人口的规模制定规划,更不能把大量人口“回流”农村的幻想作为制定规划的基础。
其次,合理的乡村规划不应随意地、一刀切式地让农民搬迁。未来我国专业农户将会分散居住,而脱离农业的居民则更多地选择各类城市定居,这样就会形成与现在自然村数量大体对应的小型专业农户居民点,这意味目前很多公共服务设施派不上用途。
再次,在城镇合理分布的条件下,专业农户可以与城市居民就近共享城市的公共服务。专业农户距离城市较近,有利于学习现代农业技术,分享城市服务,从而吸引更多年轻人从事农业。因此专业农户小型居民点即使不配置某些公共服务设施,也不影响农民享受公共服务。
最后,确定合理的“最小人口规模村庄”。作者觉得,能支撑一个优质小学存在的人口规模,通常是乡村人口得以稳定的最小规模。据估算这样的规模通常为8000人~9000人为宜。如果明显低于这个规模的居民点,在较长的时间里,人口会有外迁压力,直至收缩为小型专业农户居民点,乡村规划须注意这个情形。
目前一些地方推出的乡村振兴规划多把乡村旅游放在一个重要位置,这个倾向值得警惕。日本著名规划师横松先生就表示,日本政府曾出台的乡村旅游业发展计划就弊大于利,因为日本的乡村旅游需求不足以支持乡村旅游设施的正常运行,大量旅游资源过剩,影响了该国农村的土地流转和农业规模经营,实际上降低了日本农民的收入,也影响了日本农业的现代化进程。此外,当前乡村规划的另一个热点是发展有机农业。有机农业在欧盟发达国家已经有几十年的发展历史,但至今种植培养面积不超过总面积的10%。发展乡村旅游和有机农业是当前乡村振兴规划的热门话题,但不结合真实的情况的趋之若鹜不仅难以达到振兴的目的,还会造成大规模的资源浪费。作者觉得,乡村振兴规划的产业部署重点,应该是通过土地整治来提高大田作物的市场竞争力,确保“饭碗端在自己手上”。
让农民便捷地和城市居民共享公共服务设施,应当是编制乡村振兴规划的重要指导思想。为实现这个目标,需要做多方面的改革。笔者建议,根据公共服务效率原则,在现有村庄基础上,重点发展农村大型居民点,支持一定规模的家庭农场主利用村庄建设用地建设自己的现代农庄。乡村振兴规划的编制不能抛开城市体系就乡村论乡村,应该遵循我国乡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真实的情况和规律,不可一味的照搬经验。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