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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4-07-18 11:13:13 来源:项目案例

  目录1.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2.2024年主要工作任务3.2024年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4.2024年预算报表5.名词解释6.2023年末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说明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湖北省农村扶贫条例》、《湖北省扶持老区建设条例》、《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决定》(鄂...

  目录1.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2.2024年主要工作任务3.2024年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4.2024年预算报表5.名词解释6.2023年末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说明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湖北省农村扶贫条例》、《湖北省扶持老区建设条例》、《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决定》(鄂...

  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湖北省农村扶贫条例》、《湖北省扶持老区建设条例》、《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决定》(鄂发〔2015〕19号)和《荆门市委 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决定〉》(荆发〔2015〕12号);拟订全市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发展中长期规划;制定全市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2、指导全市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工作,协调和推动解决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3、负责对财政专项扶贫和老区建设扶贫项目实施情况做跟踪检查和督办落实;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协调有关部门管好用好各类扶贫资金;负责建立扶贫开发项目库。4、负责对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扶贫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核工作。5、组织实施整村推进、产业扶贫、金融扶贫、易地扶贫搬迁、老区建设、“雨露计划”等专项工作。6、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活动;协调和指导驻村帮扶工作队开展驻村帮扶工作;组织并且开展 “百企联百村”活动,动员企业组织“村企共建”,带动贫困村贫困户脱贫工作。7、负责全市扶贫项目、扶贫资金的统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对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工作;加强对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实行动态管理及实施“精准扶贫”工作;负责扶贫开发与农村低保制度衔接工作。8、承担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市乡村振兴局属市政府工作部门,行政机构,内设5个科室:综合科、开发指导科、社会扶贫科、大柴湖振兴发展指导科、扶贫监测与信息管理科。全局行政编制15人,实有15人;退休人员4人;劳务派遣2人。

  2024年,我局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我市创建全省产业转型示范区工作目标,按照“主动作为、勇于担当、攻坚克难、马上落实”的工作要求,努力克服机构改革影响,确保改革期间思想不乱、工作不断、干劲不减,全力推进有效衔接各项具体工作落实落细。1.常态化开展防返贫监测帮扶。组织并且开展“三类对象”全域大排查,对农村低收入群体实行常态排查、动态监测,对合乎条件的“三类对象”实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全面精准及时落实帮扶措施,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巩固提升“三保障”及安全饮水水平。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以“双线控辍保学”、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有效解决低收入人口大额医疗费用支出困难、实施新增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强化农村供水工程管护及解决季节性缺水等为重点,配合有关市直部门落实好过渡期内各项帮扶政策,持续巩固提升“两不愁三保障”成果,确保基本面总体稳定。3.进一步强化产业帮扶。依托农业产业“六个一”工程,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创新帮扶产业高质量发展模式,继续用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和到户产业奖补政策,鼓励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参与发展特色产业或自主发展家庭灵活产业稳定增收。加强光伏电站后续管护,充分的利用光伏收益设置公益岗位,促进脱贫群众稳定增收。4.持续强化就业帮扶。稳住务工就业规模,确保全市脱贫劳动力就业人数不低于2020年的75512人。努力拓宽就业渠道,大力推广工业有突出贡献的公司开辟生产线设置帮扶车间模式,鼓励荆门高新区·掇刀区在工业有突出贡献的公司新建帮扶车间5个,力争就地吸纳脱贫监测劳动力就业2000人以上。继续统筹用好乡村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弱劳力、半劳力和无法外出、无业可就且有能力胜任岗位的脱贫人口。实施“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配合人社部门做好脱贫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5.实施万元增收行动。督促县(市、区)严格落实《全市脱贫户监测户万元增收两年(2023-2024)行动方案》,通过产业联带、就业帮扶和公益帮扶等方式,确保2024年底前实现年人均纯收入万元以下脱贫户、监测户增收过万。6.深入推进“清保行动”。以“洁千村·迎新年”百日攻坚战为抓手,全方面推进“清保行动”。从乡村振兴、农业农村、住建、城管等部门抽调专人组成督查工作专班,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现场与视频相结合、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高频次督促检查。实行一周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工作机制。出台宣传报道方案,采取专访、曝光和专栏三种形式,对“清保行动”推进情况开展全媒体宣传。7.全方面推进“一本通”管理。按照各负其责原则,对乡村振兴部门使用的衔接资金全方面实行“一本通”管理,确保中央衔接资金产业投入占比不低于资金总规模的65%。实行资金项目月调度机制,确保项目按时序推进、资金按节点要求拨付。指导各地做好已完工项目移交和后续管护,并建立健全后续管护台账。8.提升村级网点产业化水平。在确保全市1342个村级物流服务网点稳定运营基础上,积极探索实施“一点多能”和“一点多业”,把服务网点建成农村基本服务平台,推动村级物流服务网点与农村各产业深层次地融合,推动“快递进村”不断向销售端和生产端延伸,探索打造集约共享的多元发展模式。9.全力推进社会帮扶。积极实施消费帮扶,会同财政、工会等部门做好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和工会组织爱心助农消费工作。深入推动“万企兴万村”行动,选择掇刀区有突出贡献的公司探索开展村企结对、村企共建。持续推进省内区域协作,指导钟祥-崇阳、京山-通山在务工就业、人才交流、产业高质量发展、消费帮扶等方面合作进一步走深走实。组织公益基金资助、社会力量对兜底保障后人均纯收入仍低于万元的对象,定向定时进行爱心捐赠。10.加强驻村帮扶。配合组织部门指导各级驻村工作队结合实际,牢固树立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理念,重点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及农村党建等工作。加强驻村纪律监管,实行驻村工作月度提醒,通过现场访、定位查等方式开展常态化的督查和暗访,确保驻村纪律和工作落实。有明确的目的性开展驻村干部能力培训,持续提升政策水平和发展经济、群众工作、基层党建等能力。11.强化问题整改。对国家、省专项检查及各级各类暗访督导反馈问题整改实行整改事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四个统筹”,实现同类问题一并研究,集中整改,清单清零。加强普遍性问题的建章立制,杜绝问题整改“翻烧饼”。

  1、预算收入情况。2024年市财政批复市乡村振兴局预算总收入为419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9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3700万元。

  2、预算支出情况,2024年市财政批复市乡村振兴局预算总支出为4193.9万元。

  项目支出67万元。该项目是乡村振兴专项工作经费及市老区建设促进会专项扶持资金,以保证日常工作正常运转。

  政府性基金支出3700万元。该项目根据《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做好财政投入政策衔接。过渡期内在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的前提下,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需要和财力状况,合理的安排财政投入规模。”

  3、预算收支增减变动情况及原因。2024年部门预算比2023年预算4202.4万元减少8.5万元。根本原因:公用经费压减10%。

  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39万元。

  4、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比2023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0.1万元;公务用车3.39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0.61万元,大多数都用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新车购置。缘由分析:公用经费压减10%。

  5、2024年,预算安排市乡村振兴局机关运行经费50.64万元,大多数都用在保障单位办公、差旅、维修、公务用车运行、培训、会议、水电气等运行经费,比2023年预算减少7.06万元,原因是公用经费压减10%。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19.8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2.5万元。大多数都用在公务车维护、其他印刷服务、会议费、培训费等。

  货物采购预算金额0.8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0.8万元;工程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与2023年预算无变化;服务采购预算金额19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7万元。

  2023年末,市乡村振兴局固定资产原值163.12万元,累计折旧113.41万元,固定资产净值49.71万元。固定资产原值比上年增加16.67万元,根本原因:取得1处周转房所有权,列入了固定资产。

  2024年,市级财政安排市乡村振兴局专项资金3767万元。该项目大多数都用在乡村振兴专项工作经费43万元,保障机关工作正常运作;市老区建设促进会专项扶持资金24万元,用于烈士墓修缮、红色遗址保护、路桥通等方面的开支;乡村振兴补助专项3700万元,过渡期内在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的前提下,做好财政资产金额的投入政策衔接。根据市财政关于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的要求,我局对所有项目都编制了目标绩效评价指标并对支出进行了细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将严格资金管理,力争圆满实现各项绩效评价目标。

  1.“两不愁、三保障”: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

  3.“四个一批”:保持稳定一批、优化调整一批、废止退出一批、细化完善一批”。